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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扣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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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2、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条件成功的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按调解协议书履行;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用人单位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6、向工会求助,由工会代替劳动者出面讨要,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7、其他。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出示以下凭证:

1、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quot;工作证quot;、quot;服务证quot;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quot;登记表quot;、quot;报名表quot;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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