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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年终奖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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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后公司年终奖不给怎么办

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仍应支付年终奖。

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奖金的发放条件、标准,用人单位在作出考核办法时,未排除已离职人员不属于考核范围,劳动者已实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的业绩不合格、不能达到考核标准,否则即便劳动者已离职,用人单位亦应向已离职人员支付年终奖。

二、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吗?

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三、用人单位有权随意扣发年终奖金吗?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第二种情况是,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

四、年终奖延期、分期发放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发放年终奖,那么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按照《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迟发年终奖的企业主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至于企业将年终奖分期发放,并不违法。

企业对于如何发放年终奖有自主权,因此只要不延期,分期并不违法。

五、可否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年终奖?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押在单位,年底再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种年终奖其实就是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主张加付赔偿金。

六、单位是否可以实物方式抵发年终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七、13薪可以当作年终奖吗?

很多企业,特别是外企喜欢采用13薪或14薪的方式来奖励职工,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

而13薪与年终奖有所区别。它不是奖金,和月薪性质相同,属于固定发放,发放数额、方式、时间都是确定的。而且13薪作为月工资计算个税,年终奖个税则需要平摊12个月后再计算。

以上就是对“离职后公司年终奖不给怎么办“的解答。要知道对于年终奖的支付,法律中并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因此,单位是否支付年终奖、什么时间支付年终奖、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其实均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若你与用人单位就年终奖的支付产生了纠纷,可以就你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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