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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辞退,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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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辞退,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未说明理由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裁员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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