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受工伤是否有赔偿精神抚慰金
没有,工伤待遇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责任除外)。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在工伤赔偿过程中,伤者及其家属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实际上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
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可以与单位协商。在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中,只要有残疾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赔偿。一般来说,各地都掌握了2000-5000元的残疾等级赔偿标准。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二、没有工伤保险如何赔偿的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上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在工伤赔偿中并没有精神抚慰金。出现工伤事故后发现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要按照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支付赔偿,若是存在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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