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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的工伤赔偿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58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后的工伤赔偿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后的工伤赔偿是根据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相关的费用来进行确定的赔偿。

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2、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工伤住院期间,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

依据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很多人关于月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并不是特别了解,一般情况之下,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的状况之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其中需要赔偿的也是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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