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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后就可以不履行劳动合同了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9 次  来源:网络

1、公司变更名称后依旧需要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职员入职之后,单位需要依法与其签署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在劳动合同之中需要包括劳动期限、劳动报酬等的相关条款。在劳动期限内,单位、或者是职员都可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请求,当然,提出请求后对方不同意变更的,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强迫对方变更。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公司变更名称后就可以不履行劳动合同了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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