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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判定的证据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74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事故判定的证据有什么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

1、律师事务所函;

2、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二、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部门

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

(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一次性告知要补齐的材料)

(四)、受理

材料齐全、管辖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举证责任

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

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六)、处理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是工伤”、“视同工伤”或“不是工伤”的书面结论。在该书面通知中,应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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