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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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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5、当劳动者跟公司之间就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对于劳动仲裁是否请律师应当根据相应的情况而论了。

不是被逼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去打官司,但是打官司往往就会涉及到对应的律师问题,因此是否需要找律师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来看,如果是比较复杂的,争议比较多,涉及到的金额也不小的时候,那么委托律师来处理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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