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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怎样走工伤程序

发布时间:  浏览: 179 次  来源:网络

一、在工地受伤怎样走工伤程序

(一)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报告;

(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三)工伤鉴定,是指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行为;

(四)根据劳动鉴定结果,协商赔偿。

若是在工地受伤,而公司不给处理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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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赔偿的要求有什么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包括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是以工伤等级为基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要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支付赔偿款,若是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可以给劳动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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