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工伤等级的鉴定。如果案件复杂,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劳动者工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正常发放工资,并且和员工日常的工资水平一致,需要按月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赔偿医疗费、住院费、住宿费、误工费、伙食费等,根据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等级给出对应的经济赔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工伤鉴定的程序是如何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