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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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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单位若是辞退无过错的职员,一般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辞退的时候若是暂时没有支付能力,可能会向职员书写经济补偿金的欠条。

若是到了欠条约定的时间单位依旧不偿还补偿金,职员可以选择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有经济补偿金欠条单位不支付补偿金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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