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191 次 来源:网络
1、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
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
2、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职工。
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适用的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工和固定职工等。
3、各种方式的适用原因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多种性质的。
有的是惩戒性的,如: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有的是非惩戒性的,如: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还有其它一些原因,如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有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既不是惩戒性的,也不是非惩戒性的,或者说既含有惩戒性的因素,也含有非惩戒性的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所以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约函。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