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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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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经济补偿一般是针对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而让劳动者的权益受损才会支付的,一般情况是会按一倍的经济补偿来进行支付,如果存在严重的情形那么是可以按二倍的经济补偿来进行支付,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形就会做不同的处理,这都是有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劳动法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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