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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最低工资的因素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决定最低工资的因素有什么

决定最低工资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东莞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月;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用人单位如果招用劳动者,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三、最低工资是怎么确定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

《最低工资规定》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决定最低工资的因素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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