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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应该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36 次  来源:网络

一、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应该如何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

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口头辞职30天不给走如何办

口头辞职30天不给走的,劳动者可以补一份书面辞职报告,然后三十天后自行离职即可,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如果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因此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赔偿金、未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二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职不满30天就走了,违法吗

辞职不满30天就走了的,是否违法要看辞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所以离职的,则不违法: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反之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离职的,则不到三十天就走是违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应该如何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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