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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86 次  来源:网络

一、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

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工伤是需要进行上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需要提交工伤申请,然后进行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来确认赔偿事宜。

二、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6)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9)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发生了事故伤害向用人单位报告之后,用人单位不进行工伤劳动能力的申请的话,就是需要由劳动者个人进行一定的申请,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劳动者如果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续赔偿等相关的问题,就是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负责。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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