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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60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应当是按照实际的赔偿项目来进行赔偿的,医疗费应当是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为准,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之下,还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第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第三、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生活费等都应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第六、如单位不给予合理的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法律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要到工资吗?

可以的,因为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形成,对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

在解决这一纠纷时,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当然,这是要在劳动关系清楚,无争议的情况下。

如果用人单位干脆不承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则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劳动关系,只有等劳动关系确定下来了,才能谈及之后的给付工资的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出现工伤,用人单位要赔偿员工误工费,工伤期间的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是补助费等。以上就是关于工伤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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