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合同老板开除员工有赔偿吗
1、有,公司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需要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签合同老板开除员工有赔偿吗,公司需不需要对辞退的这种做法进行赔偿,不是取决于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差别就是,没有签合同的话公司到时候还得多支付一项经济赔偿。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