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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停工期间工人工资怎么发放

发布时间:  浏览: 205 次  来源:网络

一、工厂停工期间工人工资怎么发放

工厂停工期间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员工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如下:

1、丧假、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

根据规定,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2、具体计算

确定计算基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约定的按约定,但该约定的计算基数不低于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丧假日工资:以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三、工伤鉴定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怎么维权

工伤鉴定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法律规定职工受工伤后,在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但是如果在工伤鉴定期间已经不需要治疗了,已经超过了停工留薪期限的,则单位是可以不发工资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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