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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判定为10级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66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判定为10级怎么赔偿?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十级鉴定标准有哪些

1、工伤鉴定十级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功能障碍,无生活自理障碍。具体包括:

(1)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

(2)手掌、足掌植皮面积大于30%者;

(3)双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8;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2、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劳动局提交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由于机动车引事故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7)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包括工资条、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或工卡、单位出入证、单位同事的证明等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受伤害职工就医医院出具的病历

另外,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些伤亡者有两个以上的姓名,病历、诊断证明、劳动合同上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的,应提交相关公安部门证明系同一人的结论。

十级伤残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十级伤残的补助金按规定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上就是关于工伤判定为10级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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