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该怎样解决劳动纠纷?
1、处理劳动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不一定可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不一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诉诸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才可起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是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裁决的对错,不对仲裁裁决正确与否置评,不像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有权依据自己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表决。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时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五年、十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期限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约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可约定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或其他期限。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吗?
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劳动纠纷发生后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需要先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申请如果没有被受理,或者虽然被受理了,但是对裁决不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若是对具体该怎样解决劳动纠纷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