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工资不发找谁要
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可以找下列部门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或者向人民法院去请求支付令。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1、沟通协商解决。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三、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四、被拖欠工资向谁举报投诉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举报投诉范围包括:
1、用人单位未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4、用人单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5、用人单位未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未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未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未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未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未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9、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未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10、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未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情况;
11、实习、见习单位未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12、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找到发放工资的主管,要求其支付工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向仲裁机关提出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上就是关于工资不发找谁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