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员工拒绝加班算旷工吗
工厂员工拒绝加班不算旷工。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员工上班未打卡可按旷工算吗
员工上班未打卡不能按旷工算,只要依法完成劳动任务并且补卡后,就可以按正常出勤计算。员工旷工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一般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公司强制加班员工是否能拒绝
在法律上老板要求员工强制性的加班,员工是可以拒绝的;我国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加班做了明确的规定: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必须是在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但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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