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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79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发生骨折的情况之后需要第一时间进行治疗,与此同时需要保留相关的治疗材料到当地的鉴定中心申请进行伤情的鉴定,并且需要按照鉴定的等级结果支付相应金额的赔偿金。赔偿金的问题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可以选择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骨折多少天可以做工伤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1、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或者亲属)应当及时申报。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经过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遇到的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班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单位要按照员工的工伤等级进行赔偿,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款;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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