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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  浏览: 140 次  来源:网络

一、我国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期间工资算不算赔偿

1、工伤期间工资算赔偿。工伤赔偿包括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医疗费的赔偿,以及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的赔偿。

2、工伤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三、工厂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工厂工伤鉴定如下:

1、医疗结束后,因工伤残职工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人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人携带的材料进行专家确认后,交付200元鉴定费;

4、鉴定办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收到鉴定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今后,单位劳动者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材料。

四、工伤不离职与辞职区别是什么

工伤辞职和不辞职的区别是领取伤残赔偿金的时间,员工在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是不能领取伤残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只能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能力领取,员工本人辞职是可以获得全部的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上就是关于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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