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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余额纠纷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59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事故赔偿余额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赔偿:工伤赔偿纠纷发生后,可与使用者协商赔偿。

2、申请调解: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赔偿事宜,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

提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30天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作认定后,申请劳动力认定,确定障碍等级。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再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向二审法院上诉。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3、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其实也就是工伤事故当中关于对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家属的赔偿,在双方之间产生的一种纠纷。现实中,这样的纠纷是大量存在的,而对于工伤职工一方来讲,就很有必要知道该怎样处理此类纠纷。希望以上的内容,可以为工伤劳动者及家属提供有效帮助。

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伤残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以上就是关于工伤事故赔偿余额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介绍。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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