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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提供餐补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  浏览: 349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不提供餐补是否合法

公司不提供餐补合法,因为餐补属于员工福利,法律未作强制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二、公司不签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在入职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劳动合同法律特征:

其一,合法性。

其二,协商一致性。

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其四,等价有偿。

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特点: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公司扣提成是否合法

公司扣提成是不合法的,单位不能克扣员工提成。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不提供餐补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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