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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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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能吗

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是否能获得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能获得,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属于法定过错,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情形下,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拖欠工资,没签定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拖欠工资,也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工资,也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用考勤记录、招聘时的登记表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能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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