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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执行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仲裁不予执行范围有哪些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裁决书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至于开庭多长时间有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

三、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按约定时间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按约定时间执行的解决方法主要如下所示:

1、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调解书,另一方可以催告其及时按规定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如果被拒绝的,则该当事人可以携带生效的调解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书,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一般执行。

四、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一般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一般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一般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范围有哪些?相信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大家对此应该有所了解。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委都会受理。另外,对于做出了劳动仲裁裁决的,也不是所有都会给予执行。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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