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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1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因为法律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辞职。

而且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降工资职工能拒签吗

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降工资职工可以拒签。劳动者可以选择接受单位的条件而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若公司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是否能获得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能获得,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属于法定过错,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情形下,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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