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3 次  来源:网络

一、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转业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的部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职工旧伤复发的,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结论;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从告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全部材料。

综上所述,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经过医疗鉴定机构认定,可以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不得再申请获取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退伍军人可以通过提供工伤材料证明,经社会保险机构认定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医疗报销以及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的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要想享受工伤待遇,那么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后,由相关部门审核,根据伤残等级的不一样,那么对应享受的待遇也是有所区别的,如果没有达到对应的伤残等级,那么也是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的,最起码的医疗费是可以报销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