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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如何写

发布时间:  浏览: 135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如何写

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的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的证据;以及投诉人的签名、投诉日期等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什么快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相比劳动监察快。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机关,比较快。

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先去监察部门投诉,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限于一些相对案情简单或是数额较小的案件,也不需要交纳费用。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交纳仲裁费,要取证、开庭质证、审理,然后下裁决书,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依据劳动争议实际情况自己斟酌决定。

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进行查处;申请劳动仲裁与用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局要如何投诉

劳动局投诉的方法如下:

1、从劳动部门的官网投诉入口进行投诉;

2、直接拨打相关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3、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主体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投诉,交由相关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如何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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