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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5 次  来源:网络

一、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第二次签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终止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劳动者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者死亡、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离职吗

在一个月之内想要直接走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因为此时用人单位并没有违法行为超过一个月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不可以随时离职,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如果处于试用期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当然如果因为单位存在下列情况离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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