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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26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赔偿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如何进行工伤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确认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报告,工伤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及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责令企业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三、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

(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一次性告知要补齐的材料)

(四)、受理:材料齐全、管辖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举证责任: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

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六)、处理: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是工伤”、“视同工伤”或“不是工伤”的书面结论。在该书面通知中,应当告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不服结论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救济渠道: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伤赔偿诉讼程序在法律中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必须要先走劳动仲裁的程序,只有对仲裁的结要不服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时也需要先提交起诉状以及还有本人所收集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才能获得法院受理。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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