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有效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途径。”可见,工资是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的一项内容,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就无法确定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劳动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延迟支付的报酬。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这一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就无法确定劳动报酬的数额,用人单位就有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4、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就可能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是无效的。工资是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的一项内容,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就违反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就可能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约定工资等重要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二、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扣工资吗?
因为劳动者的过失,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在评估后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也可以从工资中抵扣。
但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如何认定无故拖欠工资?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都陷入了危机中,也不能按时支付工资。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
当然,有关拖欠工资的规定,每个地区都不一样。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期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期超过五日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有效吗?根据规定来看,该劳动合同此时是无效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里面,工资属于必备条款。因此,若是缺少了相关内容的话,就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