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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31 次  来源:网络

一、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多是十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从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开始已支付的工资,再支付一倍,最长支持11个月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是哪些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

3、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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