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工孕期是否能被辞退
女职工孕期一般不能被辞退,单位不能因为女员工怀孕而将其词条。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与孕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怀孕女员工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单位可以将其辞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未婚先孕被辞退是否违法
劳动者因未婚先孕被辞退,是不合法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务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劳务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处理。
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合同是基于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以提供劳动为内容的服务型合同。
劳务关系主体发生争议所产生的纠纷受相关民事法律调整并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调整,故双方之间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时亦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要仲裁前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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