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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14 次  来源:网络

一、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如何办

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书。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请书内容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的事项、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2、证据材料及其清单。证据材料清单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领取的,可按要求进行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明。记得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要从单位手中拿到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等网站可以查询到工商局登记的工商信息,找到后打印下来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工资不支付劳动仲裁如何走程序

工资不支付,劳动仲裁的程序:由劳动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受理之后,依法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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