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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承担责任的是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承担责任的是哪些

承担人与定作人之间是普通的商业合同关系,定作人只负责接收工作成果,承揽人只负责制作,双方没有任何从属关系;

所以,对于承揽事务造成的损害,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哪些来承担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是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来定的,谁违约谁承担责任。

承包方的主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偿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

2、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给付逾期违约金。

《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三、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违约责任,具体承担方式如下: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补救的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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