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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是否属于工资?

发布时间:  浏览: 94 次  来源:网络

一、绩效工资是否属于工资?

绩效工资属于工资,员工的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应得的绩效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三倍工资是否包含原工资

三倍工资不包含原工资。所谓三倍工资就是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可以获得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才可以获得三倍工资,这些工资都是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工作获得的,不应当含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开除是否必须当天结清工资

原则上开除必须当天结清工资,对此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是实践中,可能会在公司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内计算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绩效工资是否属于工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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