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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期内辞职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20 次  来源:网络

一、关于合同期内辞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公司无故解除员工时,员工就可以申请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但必须是员工因公司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辞职的,或者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辞职的,员工才能获得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受伤怎么赔偿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需要符合两个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是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公司又不愿意给赔偿,可以走劳动仲裁途径,但一定要记得保存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譬如打卡记录、邮件、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等。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解除,另一种自然就是违法解除。其中合法解除的情况下,有些时候也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以上就是关于合同期内辞职怎么赔偿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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