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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如何进行相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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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赔偿如何进行相关赔偿的

1、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不能提供工资证明按照什么赔偿

如果没有工资证明,可以向公司进行索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就可以要求赔偿。有以下材料可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证明或者记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服务卡和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职工登记表;考勤记录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如何进行相关赔偿的,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是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是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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