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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的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1 次  来源:网络

一、产假的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吗

产假的工资不是由社保局发放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则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则没有产假工资,但是有相当于产假工资的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社保缴费工资是实际工资吗

社保的缴费工资,不一定是实际工资。

当实际工资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但当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

同时各地区对于社保缴费基数也有上限规定,因此实际实施起来社保并不一定是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的。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吗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会发放。职工在此期间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该标准来按月进行发放。如果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则职工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来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产假的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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