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最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合同有效吗
合同最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合同除工资部分外部分有效。
违反劳动法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即便劳动者自愿订立,也自始无效。
根据劳动部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但要补偿劳动者过去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还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并将工资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期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多少?
如果劳动者还处在试用期,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三、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多少呢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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