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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诉讼是否必须进行仲裁程序?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纠纷诉讼是否必须进行仲裁程序?

在处理劳动纠纷时,一般必须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则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支付令是否必须先劳动仲裁

劳动者申请支付令追讨工资的,不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单位拖欠工资,如果经劳动者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的,则要按照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给劳动者赔偿。公司拖欠工资,劳动局会作出下列处罚决定:责令公司在限期内付清工资;如果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责令其补足差额;如果公司逾期不付的,则责令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且原先拖欠的工资也要及时支付给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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