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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具体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64 次  来源:网络

一、怎么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具体情形有哪些

1、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3、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什么是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等事项而产生的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等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经单位举证证明,仲裁委员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案件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或者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怎么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具体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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