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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职务行为著作权侵权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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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辑职务行为著作权侵权怎么解决?

编辑职务行为著作权侵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调解解决,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职务作品的种类有哪些

职务作品可以细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大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

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

(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

(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三、职务作品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安排其职员履行工作职责而创造的。

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般情形下,著作权虽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且该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若经过单位同意,作者和单位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所获报酬。这里的两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特殊情形,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2)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

编辑职务行为著作权侵权怎么解决,上述文章做出了明确的解答,发现有著作权侵权行为,是需要及时的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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