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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79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仲裁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是如何的

劳动仲裁不是由法院管辖,而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如果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如何确定劳动仲裁裁决生效

劳动仲裁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胜诉的,债务人在执行生效判决书,逾期不执行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超过2年不申请执行的,不能再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法规定加班的报酬是如何的

《劳动法》规定加班的报酬是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至少可获得一点五倍的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加班且无补休的,至少可获得双倍的加班工资;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至少可获得三倍的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动仲裁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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