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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发工资可以仲裁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0 次  来源:网络

一、试用期不发工资可以仲裁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发工资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一般户的用途可以发工资吗

一般来讲,公司的一般账户是可以发工资的。

具体来说,发放工资是由公司内部财务部门来完成的。

财务部首先将公司每月的费用支出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将定期发放的薪资发放到公司的一般账户中。

一般账户的主要作用是用于支付定期发放的薪水、报销费用等,它也可以用于存款,确保公司的财政正常运转。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三、工资迟发可不可以得到补偿

延迟发放工资,并不一定需要支付补偿金。

1、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依然不支付的,才需要支付赔偿金。

2、在因公司拖欠工资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时,才可以主张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试用期不发工资可以仲裁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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