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提出辞职最晚什么时候能够走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造成李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仲裁什么时候能够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对于一些部分事实清楚的案件能够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对部分事实清楚的案件,作出先行仲裁裁决。该目的就在于通过先行裁决程序,对涉及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事项作出裁决,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免受长时间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够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能够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能够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法员工提出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
员工提出辞职的时间,有种情况:
1.一般情况,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间需提前3天提出。
2.特殊情况,员工被迫辞职,可立即提出辞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具体分析:
一、员工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提出辞职申请30日以后,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便自然解除,无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二、员工被迫辞职,可立即提出
具体情况有: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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